導游說,在歐洲,阿姆斯特丹他最喜愛,他說,荷蘭人寬容,絲毫不排外,10個人里8個都會說英文。我未有足夠時間來細會這差別,只是不喜歡阿姆斯特丹亂,臟,充滿不安全感,一開始步行,他便提醒我們把包背在身前。我想,這也是為甚麼會緊緊跟隨的原因。但因著這離別,阿姆斯特丹在記憶中突然變得憂傷美麗,在狂歡的極致中帶著這樣像大麻一樣的快感。一如那些晦澀隱忍,無法道來的卑微愛情。懷念在狂歡的街頭,兩個美麗的荷蘭女生,舉著啤酒,前后沖向我,將我團團抱著,在我臉上熱情地用力親吻,說“I LOVE YOU”。那只是因為我頂著那頂千挑萬選,售價10歐元的橙色劣質大帽子。懷念在那廣場,兩個年輕的荷蘭男生,熱情地在身邊抱著我拍照,笑容一如那橙色。